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日公司总股本 627,600,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 125,520,072
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由于股权
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或者股票期权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
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
准。
则是一致的。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7,600,36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
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27,600,36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53,120,432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5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 本次变动(资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公积转增
数量(股) 比例 股本)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60,755,788 9.68% 12,151,158 72,906,946 9.68%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三、总股本 627,600,360 100.00% 125,520,072 753,120,432 100.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753,120,432 股摊薄计算,2025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7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 1118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周晨磊
咨询电话:0510-80629685
传真电话:0510-80629683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