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6-04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暨
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基于对公
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
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计划自 2026 年 4 月 17 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9.80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9.60 亿元。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收到本次增持主体盛虹科技、盛虹苏州联合出具的
《关于合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盛虹科技、盛虹苏州于 2026 年
持公司股份 63,615,738 股,占公司总股本(以 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化”)、
盛虹苏州、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虹实业”)、朱红梅、朱红
娟、朱敏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63,793,62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苏州吴江区盛泽纺织科技示范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
住所
道东 409 号苏州国际金融中心 1 幢 5205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4 月 17 日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
股票简称 东方盛虹 股票代码 00030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股等)
A股 63,615,738 0.96%
合 计 63,615,738 0.9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可多选)
其他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金来源(可多选)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盛虹科技 2,858,492,440 43.24% 2,906,657,178 43.97%
盛虹石化 1,118,692,575 16.92% 1,118,692,575 16.92%
盛虹苏州 462,897,123 7.00% 478,348,123 7.24%
博虹实业 59,123,847 0.89% 59,123,847 0.89%
朱红梅 861,800 861,800
朱红娟 62,600 0.01% 62,600 0.01%
朱敏娟 47,500 47,500
合计持有股份 4,500,177,885 68.07% 4,563,793,623 69.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注 1:公司发行的 GDR 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上盛
虹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收益互换合
约合计持有 8,310,000 份 GDR 的权益。
注 2:表中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是? 否□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号:2026-025),公司的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致行动人盛虹苏州计划自 2026 年 4 月 17 日起 6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A 股
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9.80 亿元,
不超过人民币 19.60 亿元。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 比例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本次增持计划属
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 于继续增加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
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的权益且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
情形。
盛虹科技、盛虹苏州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 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承诺 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