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 京能电力: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及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9 17: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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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25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及申请统一注册多品
              种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
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申请统一注册
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
理的灵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等有关规
定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分别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30 亿元的公司债券及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多品种债务融资
工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
   (一)发行方案
   发行规模: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30 亿元
(含 130 亿元)
         。
   发行方式:采用一次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
数、发行时机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及监管要求确定。
   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为
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债券利率: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
情况协商确定,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发行对象: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不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项目建
设投资、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
求的用途。
  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
规定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建议提请股东会
审议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及
还本付息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及市场情况,制定、调整、实
施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发行品种、规模、期限、利率、
发行时机、承销方式等所有发行条款。
  聘请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
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
  编制、修订、签署、报送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申请材料、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注册、发行、上市、登记托管、还本
付息等相关手续。
  如监管政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具体方案进行
相应调整。
  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其他一切未
尽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
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授权事项,以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决议为准。
  二、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
  (一)发行方案
  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总规模不超过 100 亿元(含
中期票据、永续中票、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超
短期融资券和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滚动发行。
  发行方式:采用一次注册、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规模、发
行期数、发行时机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及监管要求确定。
  债券期限:超短期融资券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270 天,短期
融资券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中期票据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
超过 10 年,永续中票单次发行期限采用 2+N、3+N 或 5+N。
  债券利率:遵循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
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经营用资
需求、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
他用途。
  上市安排:本次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在发行结束后,将按照
相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建议提请股东会审议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多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及市场情况,制定、调整、实
施本次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发行品种、规模、
期限、利率、发行时机、承销方式等所有发行条款。
  聘请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
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
  编制、修订、签署、报送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申请材料、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办理本次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申报、注册、发行、上市、登记
托管、还本付息等相关手续。
  如监管政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
具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办理与本次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
其他一切未尽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多品种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本次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授权事项,
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为准。
 三、本次发行工作后续情况
  本次京能电力发行公司债券及多品种债务融资事项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分别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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