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55,83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2 人。
?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后、股票上市流通前,
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
议的反馈。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了《杭州热
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
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鉴于 82 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要求未完全达
标、1 名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 8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8,427 股。2025 年 7 月 24 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
完毕。
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
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
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受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4 年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序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号 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此
售条件。
当人选;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人员情形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务所(特殊普通合
考核年度扣非后归属上市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伙)出具的 2025 年
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率
解除限售 考核 长率(B)
(A) 度审计报告(天健审
安排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2026〕5813 号),
(An) (Am) (Bn) (Bm)
第二个解 公司 2025 年度营业
除限售期 收入为 212,593.84 万
完成度对应系数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度
(X1、X2)
元,较 2023 年增长
考核年度扣非后归
A≥An X1=100% 26.84%,扣非后归属
X1=80%+(A-Am)/
属上市公司股东净 Am≤A<An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An-Am)*20%
利润增长率(A)
A<Am X1=0% 润为 32,214.79 万元
( 已 剔 除 本 次 股权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X2=80%+(B-Bm)/
Bm≤B<Bn
增长率(B) (Bn-Bm)*20% 激励计划产生的股
B<Bm X2=0%
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
X=0.7*X1+0.3*X2
比例(X) 较 2023 年 增 长
注:上述“扣非后归属股东净利润”指标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
响,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业收入业绩考核指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标介于触发值和目
标值之间,净利润业
绩考核指标高于目
标值,公司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为 98.1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E 五个档次, 授予的 82 名激励对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象中:63 名激励对象
评价结果 A B C D E 个人考核结果为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80% 50% 0% A/B,个人层面解除
(Y)
限售比例为 100%;
考核结果为 C,个人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为 80%;1 名激励对
象 个 人 考核 结 果 为
D,个人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为 50%。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
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同确定当年实际解除
限售数量进行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
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
就,8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55,833 股,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8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
计为 1,155,833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402,483,111 股的 0.2872%。具体情况如
下:
本次可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占已获授限制
票数量(股)
量(股) 性股票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骨干技术人员(81 人)
合计 2,476,090 1,155,833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讨论审议,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82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55,833 股。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后续应就本次解除限
售事宜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