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
议的反馈。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了《杭州热
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鉴于 82 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要求未完全达
标、1 名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 8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8,427 股。2025 年 7 月 24 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
完毕。
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
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
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0),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杭
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
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以上规定,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0.85 元/股-
购价格由 10.85 元/股调整为 10.15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讨论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事项,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
司对本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调整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