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进
行了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宜,同意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0.85元/股调整为10.15元/股。
二、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合计82,212股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三、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8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
有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55,833股。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
规定为符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
续。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