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41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
日收到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国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李国强先生辞职后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同意提名丁洁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在 是否存在
原定任 具体职务
离任 上市公司及 未履行完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期到期 (如适
原因 其控股子公 毕的公开
日 用)
司任职 承诺
李国强 独立董事、战略及 自 公 司 股 2027 年 9 个人 否 不适用 否,不存在
投资委员会委员、 东 会 选 举 月 12 日 原因 未履行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产 生 新 任 毕的公开
主任委员、提名委 独 立 董 事 承诺(含增
员会委员 之日 持承诺)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李国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会导致公
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
任独立董事前,李国强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
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李国强先生在任职期间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
事会对李国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丁洁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丁洁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丁洁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丁洁民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保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拟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及发展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在独立董事候选
人丁洁民先生获股东会选举通过的前提下,拟选举丁洁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及发展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
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戴文涛(主任委员) 赵 平、孙国君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 方朝阳(主任委员) 裘建华、孙国君、丁洁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丁洁民(主任委员) 孙关富、戴文涛
提名委员会 赵 平(主任委员) 方朝阳、丁洁民
四、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为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
聘任朱晓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朱晓吉先生已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
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62968628
邮箱:600496@jgsteel.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 999 号大虹桥国际 32 楼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丁洁民,1957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博
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全国勘察设计行业科技创新带头人、中国建筑学会
当代中国杰出工程师、曾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SEWC 终身荣誉会员
奖、2018 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金质奖章、2019CTBUH 杰出贡献奖;曾经担任同
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总工程师、同济大学校长助理、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济创新创业公司董事长;现任同济大
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67)
独立董事、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500)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洁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丁洁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
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
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
朱晓吉,1996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国
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晓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