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6-036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宜昌新洋丰磷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新洋丰磷化”)提供不超过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申请融资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宜昌新洋丰磷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不超过 340,000 万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宜昌新洋丰磷化提供不超过 272,000 万
元的担保,宜昌新洋丰磷化其他股东宜昌夷陵国控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夷陵国控投资”)、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高新投资”)按持
股比例各自提供不超过 34,000 万元的担保,同时由公司向夷陵国控投资、宜昌高新投
资进行反担保。其中,公司为宜昌新洋丰磷化提供担保未超出担保额度预计的范围,担
保额度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宜昌新洋丰磷化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
行荆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荆门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新洋丰
精细磷系新材料项目”、“新洋丰 20 万吨/年粉状磷酸一铁搬迁项目”、“宜昌新洋
丰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暂存场项目”人民币 340,000 万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公司、
夷陵国控投资、宜昌高新投资作为保证人,分别与建设银行荆门分行、工商银行荆门分
行、招商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新洋丰精细磷系新材料项目”、“新洋丰 20 万吨/
年粉状磷酸一铁搬迁项目”、
“宜昌新洋丰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暂存场项目”人民币 340,000
万元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各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与夷
陵国控投资、宜昌高新投资分别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由公司向夷陵国控投资、
宜昌高新投资提供反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人/
被担保 担保方
反担保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范围 保证期间
人 式
人
建设银行荆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
宜昌新 门分行、工商 自全部债务履
利、罚息)、违约金、 连 带 责
新洋丰 洋丰磷 银行荆门分 272,000 行期限届满之
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 任保证
化 行、招商银行 日起三年
权的费用等
宜昌分行
代偿的主债权、利息
(含复利、罚息)、违
夷陵国 夷陵国控投 自代偿之日起
新洋丰 34,000 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 连 带 责
控投资 资 三年
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任保证
代偿资金占用费等
代偿的主债权、利息
(含复利、罚息)、违
宜昌高 宜昌高新投 自代偿之日起
新洋丰 34,000 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 连 带 责
新投资 资 三年
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任保证
代偿资金占用费等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上述保证合同项下,尚未实际发生借款,故公司对外担保余
额暂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总金额为 440,75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93,44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7.87%;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外的单位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净资产的 0.73%。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