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9 17: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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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的议案
公司股东:
  为进一步拓宽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
道、优化内部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从而更好满足企业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
结合目前债券市场情况及债券融资相关政策支持,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公司债(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
发行”或“本次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自身实际
情况,本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与要
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公司债券发行计划
  公司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股权出资或基金出资等合法合规的用途(以实际为准)。
  发行计划具体如下:
  (一)发行主体: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品种: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单一品种或多品种;
  (三)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人民币,
且实际发行金额应控制在监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
  (四)发行方式:根据发行品种的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发行品种的市场
情况确定;
  (五)发行期限:单一或多种期限品种组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
情况确定;
     (六)发行利率: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
股权出资、基金出资及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用途;
     (八)上市(挂牌)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上市(挂牌)场所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在满足债券上市(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
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挂牌)的申请;
     (九)决议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议通过后 24 个月届满之日止。
     三、本次拟发行债券的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更好地把握有关发行品种的发行
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
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
方案;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律师事务
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
     (三)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
办理相关申报、注册等手续;
     (四)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
安排;
     (五)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办理与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七)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
议。
请审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符合债券融资工具注册及超短期融
资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公司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子公
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符合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政策和
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资格。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审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及 2026 年发行超
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股东: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内部的负债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
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
市场的分析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拟注册债务融资工具 20 亿元及 2026 年发行超短期融资
券 10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债券”),具体方案为:
  本次注册债务融资工具 20 亿元及 2026 年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10 亿元,具体
发行规模(如是否分期发行等)提请股东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
根据市场情况和排水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按面值发行。债券的簿记利率区间及最终票面利率将提请股东会授
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次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具体期限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排水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
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自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
协会”)注册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发行完毕,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排水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
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
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排水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将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采取无担保形式发行。
  本次债券暂不涉及特殊条款,如发行前需增加双向回拨、动态发行、投资人
回售等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
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交
易商协会同意注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届满 24 个月之日止。
  根据排水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超短
期融资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
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根据公司
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
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
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
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是否贴标绿色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或科技创
新债券等品种、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
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排水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
宜;
  (3)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
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
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但依据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5)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
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
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并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
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
偿付债券本息时排水公司将至少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审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股东: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稳定发展,实现股东和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 2026 年 5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文件。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审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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