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议案当日的总股本 267,482,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02,980,839.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
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A 股
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 股股息以港币派发,H 股股息折算之实际金额,将按公司
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个交易日(2026 年 3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
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 港元兑人民币 0.88361 元)计算。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行 权 增 加 81,550 股 , 由 267,482,700 股 ( 其 中 A 股 股 本
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
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 注 : 本 公 告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中 A 股 股 本 240,815,950 股 , H 股 总 股 本
派安排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240,815,9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8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46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8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单位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根据上
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股东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 62 号办公楼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牛东峰
咨询电话:0755-27323929
传真电话:0755-2732394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