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 5 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含本次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担保金额)
安徽众源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众源新
材”或“公司”)
安徽永杰铜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10,900.00 万元 64,451.26 万元 是 否
“永杰铜业”)
芜湖永杰高精铜
带有限公司(以下 1,000.00 万元 30,300.00 万元 是 否
简称“芜湖永杰”)
安徽杰冠商贸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2,000.00 万元 27,900.00 万元 是 否
“杰冠商贸”)
安徽众源智造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 535.90 万元 3,875.90 万元 是 否
简称“众源智造”)
注: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是全部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总计。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上市公司
及 其控 股 子 公 司对 外 担 保 总额 234,827.16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和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了
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
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相关
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序
协议 担保方 被担保方 银行 (单位:万
号
元)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扬子银
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芜湖政务区支
众源新材 行(以下简称“徽商
银行”)
《最高额保
证合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芜湖分(支)行
(以下简称“交通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永杰铜业 众源新材
技术开发区支行
安徽众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新能源科 有限公司南陵县支
技有限公 行
司(以下简
称“新能源
科技”)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2026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众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
《众源新材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2026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众源新材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 2026 年 5 月 1
截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 日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余额(单位:万 担保余额(单位: 可用担保额度(单
元) 万元) 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
被担保人类型 被担保人名称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市公司持股情况
法人 永杰铜业 全资子公司 众源新材持股 100% 91340223664201163P
法人 芜湖永杰 全资子公司 众源新材持股 100% 91340223MA8PAC554Y
法人 杰冠商贸 全资子公司 众源新材持股 100% 913402000978745041
法人 众源新材 其他:本部 封全虎持股 26.42%,阮纪友持股 9.68% 91340200772821159Y
法人 众源智造 控股子公司 众源新材持股 51.25% 91340223MADJUCNB0Y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
保人
(以下为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以下为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永杰
铜业
芜湖 134,552.1
永杰 4
杰冠 132,281.1
商贸 2
众源
新材
众源
智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二)《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三)《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
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四)《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
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五)《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
债务人: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六)《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支)行
债务人: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
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七)《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支)行
债务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八)《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债务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
债务人:安徽众源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
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
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 234,827.1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112.72%,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167,951.2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80.62%,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含本次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