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们现就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 84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
符合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本次拟归属的 84 名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上述 84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优秀(A),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上述符合条件的 84 名激励
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31.5170 万股,约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0.7568%,归属价格为 19.36 元/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