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派能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2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拟
归属的 283 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283 名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509,200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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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
李德成 谈文 霍海红
签署时间:2026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