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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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专项说明 1-4
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XYZH/2026GZAA3B0457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电子)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止的《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
明)进行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
制《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天海电子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天海电子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
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天海电子管理
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项鉴证,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经鉴证,我们认为,天海电子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符。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GZAA3B0457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天海电子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
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
(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公司现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423 号”文批复,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900.00 万股,发行
价格为 27.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148,01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不含税金
额后余额 2,041,650,990.57 元,已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总额 2,148,01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 142,381,768.27 元
(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5,628,231.73 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出具了 XYZH/2026GZAA30390《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公司募集资金
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建设期 项目环评批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文号
投资金额 (月) 复文号
连接器技改 鹤经开环监
目 33 号
线束生产基
地项目
汽车电子生
产基地项目 2407-410671-
表(2024)
天海智能网 04-01-585209
联汽车产业
业园配套项
目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募集资金拟 建设期 项目环评批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文号
投资金额 (月) 复文号
智能改造及
项目
合计 — 246,042.10 246,042.10 — — —
由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562.82 万元,低于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金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予以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天海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
院及产业园配套项目
合计 — 246,042.10 200,562.82
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先期投入。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天海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
及产业园配套项目
合计 — 200,562.82 47,926.51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238.18 万元(不含税),其中承销
及保荐费发行费用中人民币 10,635.90 万元(不含税)已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在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519.73 万元(不含税),
其余发行费用人民币 2,082.55 万元(不含税)尚未支付,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
费用类别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说明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 11,107.60 471.70 自有资金支付
审计及验资费 1,871.70 671.23 自有资金支付
律师费 516.98 187.73 自有资金支付
用于本次发行的
信息披露费用
发行手续费及其
他(注)
合计 14,238.18 1,519.73 —
注:因印花税按年度申报且将自动在基本户扣缴,后续印花税 50.15 万元需对应置换,故
本次拟置换的发行费用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包含印花税。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及已支付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天海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及
产业园配套项目
合计 — 49,446.24 49,4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