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苏州联
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
规则》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业务能力、过往审计经历等,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业务工作的质量要求。
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等进行沟通交流,以了解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事项整体安排,同时对审计工
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该意见。
三、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利用委员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