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H 股上市地:香港联合交易所 证券代码:6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香港联合交易所(H 股)
股票简称: 中信证券(A 股)、中信证券(H 股)
股票代码: 600030(A 股)、6030(H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53 层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53 层
权益变动性质: 增加(拟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
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批准本次发行的 H 股上市交易及取得其他可能应相关监
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上述审批及通过审批的
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本报告书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信证券/上市公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金控 指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中信有限 指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中信股份 指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集团 指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本次中信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H股股票的行为
事实发生之日 指 中信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之日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指
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H股股票认购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书而言,除非特别说明,特
国家/中国 指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管总局 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千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
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
A股 指
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在香港联交所批准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港
H股 指
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53 层
法定代表人 奚国华
注册资本 4,200,000 万元
股东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7K30YL2P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金融控股公司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2 年 3 月 24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53 层
联系电话 010-596681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架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信金控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信有限为中信金控的控股股东,中信集团为中信金
控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中信有限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89-102 层
法定代表人 奚国华
注册资本 13,9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31709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等金融类企
业及相关产业;2.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包括:(1)能源、交
经营范围 通等基础设施;(2)矿业、林木等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3)
机械制造;(4)房地产开发;(5)信息产业:信息基础设施、
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6)商贸服务及其他产业:环境保
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
游业;国际商贸和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商业;教育、出版、
传媒、文化和体育;咨询服务;3.向境内外子公司发放股东贷款;
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和
劳务输出,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4 年 7 月 22 日至 2064 年 7 月 21 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89-102 层
联系电话 010-5966894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89-102 层
法定代表人 奚国华
注册资本 20,531,147.6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0000010168558XU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投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
租赁、基金、信用卡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能源、交通基础
设施、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机械制造、房地产
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环境保护、
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
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
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资产
经营范围 管理;资本运营;工程招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
及分包、咨询服务行业;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
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
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
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市场主体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82 年 9 月 15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89-102 层
联系电话 010-5966894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
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主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信金控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主要情况如下:
直接和间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类型 币种 接持股比
(万元)
例
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中信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
中信消费金融
有限公司
中信科技发展 互联网和相
有限公司 关服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中信金控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外,中信有限
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主要情况如下:
直接和间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类型 币种 接持股比
(万元)
例
中国中信金融 金融控股公
控股有限公司 司业务
中信财务有限
公司
中信资源控股
有限公司
中信澳大利亚
有限公司
中信重工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设有限
责任公司
中信城市开发
公司
中信和业投资
有限公司
中信京城大厦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信国际
有限公司
中信兴业投资 基础设施及
集团有限公司 养老
直接和间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类型 币种 接持股比
(万元)
例
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海直有
限责任公司
中信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中信亚洲卫星 英属维珍群
控股有限公司 岛
中信出版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
中信戴卡股份
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中信有限、中信金控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核心企业
和核心业务外,中信集团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主要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直接和间接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类型 币种
号 (万元) 持股比例
中国中信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源信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裕联控股 英属维京
有限公司 群岛
北京源信矿业
科技有限公司
中信国际合作
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置业有限
公司
中信医疗健康
公司
中信国际商贸
有限公司
北京中信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装备制造
集团有限公司
序 注册资本 直接和间接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类型 币种
号 (万元) 持股比例
中信数字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百年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华融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主营业务
后续金控公司监管职能调整至金管总局,2024 年 5 月 28 日,金管总局正式向中
信金控颁发金融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企业总部管理和金融控股公司业务。
(二)财务状况
中信金控最近三年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5-12-31 2023-12-31
(已重述)
总资产 12,251,772,137 11,299,014,801 10,548,864,885
所有者权益总额 1,247,316,689 1,172,787,729 1,097,451,4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98,277,780 568,037,559 523,116,586
资产负债率 89.82% 89.62% 89.60%
项目 2025 年度 2023 年度
(已重述)
营业收入 297,172,721 278,188,750 271,955,099
净利润 107,050,101 95,903,985 91,928,8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3,705,521 50,194,616 46,891,077
净资产收益率 9.21% 9.20% 9.38%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2025 年审计报告号分别为毕马
威华振审字第 2400668 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1888 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0888 号,
其中 2024 年财务数据按照 2025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中重述后比较期财务数据列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违法违规情况
中信金控成立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自中信金控成立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期
间,中信金控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
下:
其他国家
姓名 职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
居留权
奚国华 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无
张文武 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男 中国 中国 无
张佑君 副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无
李艺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岳学鲲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信金控的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
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信金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境内、境外其他主要上市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股东方名称
中国中信股份有 中信盛星有限公司(27.52%)
限公司 中信盛荣有限公司(25.60%)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股东方名称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 601998.SH
限公司 00998.HK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1.05%)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57.32%)
中信重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
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2.14%)
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30.18%)
中信海洋直升机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有限公司(0.08%)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75.05%)
中信泰富特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4.26%)
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89.71%)
中信金属股份有
限公司
司(0.06%)
中信出版集团股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62.70%)
份有限公司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80%)
中信国安信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尼雅葡萄酒 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44.93%)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南京钢铁股份有 (57.13%)
限公司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3.66%)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1.97%)
Keentech Group Limited(49.57%)
中信资源控股有 中信澳大利亚有限公司(9.55%)
限公司 Fortune Class Investments Limited
(0.38%)
Ease Action Investments Corp.
(33.55%)
中信国际电讯集
团有限公司
萃新控股有限公司(3.83%)
Richtone Enterprises Inc.(3.64%)
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袁隆平农业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73%)
中国海外发展有
限公司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股东方名称
限公司
IVN.TSX
Ivanhoe Mines 中信金属非洲投资有限公司
Ltd. (21.27%)
QX
中国中信金融资
公司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中信金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直接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简要
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方式
(万元)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564,516 64.75%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 1.05%
中 国中 信 金融 控 股有 限 公司 持股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127,600
中 国中 信 金融 控 股有 限 公司 持股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736,00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024,668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46%
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100,000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0%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5.00%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475,135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100%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256,370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投资银行,夯实中信证券资本
基础、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中信金控拟认购中信证券定向发行的 H 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
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根据
实际情况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议。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如下:
见书;
卖;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上述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信证券 2,939,832,712 股股份,包
括 2,299,650,108 股 A 股以及 640,182,604 股 H 股,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 19.84%。
按照募集资金人民币 160 亿元测算,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持 有 中 信 证 券 3,733,889,218 股 股 份 1 , 包 括 2,299,650,108 股 A 股 以 及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中信金控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53 层
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第一条 认购价格、认购金额和认购数量
甲方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 23.13 港元/股,如乙方在审议本次发
发行数量为按 2026 年 5 月 28 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测算,具体发行数量以实际情
况为准。
行的董事会召开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现金股利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1)当仅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
(2)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1+N)
(3)当以上两项同时进行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本次发行的 H 股数量按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除以认购价格计算至个位
数(计算结果向下取整)。若乙方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召开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
次发行的 H 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甲方认购乙方本次发行的全部 H 股股票,认购金额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总额,即人民币 160.00 亿元,经换汇后以港元形式支付。
第二条 支付方式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甲方在协议生效条件均获得满足后且收到乙方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时,
按缴款通知要求(包括缴款时间及其他事项),以现金方式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
之全部认购价款汇至乙方为本次发行后续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时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
第四条 协议生效条件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明示放弃并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所允
许,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下列全部
条件满足后生效:
(1)乙方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2)甲方经其内部决策批准认购乙方本次发行的股票相关事项;
(3)乙方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就本次发行出具的监管意见
书;
(4)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批准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上市及
买卖;
(5)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甲方认购本次发行 H 股的相关
事项;
(6)获得本次发行所必须的其他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如需)。
上述所列的协议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豁免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除因本协议第九条所述之不可抗力因素和因本协议规定的情形而终止本协
议以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做出的陈述或保证
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立即自行纠正违约行为,
或在守约方应在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
若违约方未及时纠正,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
直接损失。
……”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信金控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
的情况。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信金控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H 股自取
得股份之日起 48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相关法律及其他适用法律及上市公司股
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允许的情况下,转予中信集团所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或控制的
任何子公司除外,且保证受让主体继续履行上述限售期的承诺直至限售期届满。
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本次认购的股份相应增加的部分,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 H 股股票,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60 亿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合法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
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
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
的原则,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
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
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调整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
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
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调整计划。未来根据实际情况,如有相应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
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
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
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
作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业务独立、
机构独立造成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具备独立经营能力,在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资产、人员、财务体系等方面仍将保持独立。
为持续维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金控承诺:
(一)保持中信证券业务的独立性
中信金控不会对中信证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非法干预。中信金控将尽量减
少中信金控及中信金控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中信证券的关联交易;如有不可避免的
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保持中信证券资产的独立性
中信金控将不通过中信金控自身及控制的关联企业违规占用中信证券或其
控制企业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三)保持中信证券人员的独立性
中信金控将继续保持中信证券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独立性。中信金控
将确保及维持中信证券劳动、人事和工资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四)保持中信证券财务的独立性
中信金控将保证中信证券财务会计核算部门的独立性,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
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设置独立的财务部负责相关业务的具体运作。中信证券
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中信金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中信证
券的财务人员不在中信金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中信证券依法独立纳税。
中信证券将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中信金控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中信证
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
(五)保持中信证券机构的独立性
中信金控将确保中信证券与中信金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保持独立
运作。中信金控保证中信证券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信证券的股
东会、董事会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等均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与中信金控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如因中信金控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中信金控将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信金控及中信金控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
同或类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避免未来与上市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
务人中信金控承诺:
(1)中信金控及中信金控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
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营活动。
(2)中信金控不会利用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
上述承诺于中信金控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因中信金控未
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中信金控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原有的关
联交易仍将存在,并不因本次交易而有所增加,相关交易的性质不会因本次交易
而发生变化。
为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
人中信金控承诺:
(1)中信金控及其控制的企业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与中信证券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
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中信金控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与中信证券及其
下属企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关联
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2)中信金控保证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内控制度的规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
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中信证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不利用
关联交易恶意损害中信证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因中信金控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中信金控将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除已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公开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与
下列当事人发生的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合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或者达到
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按累计金
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的
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
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合意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
亲属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相关主体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
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中信金控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的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0668 号、毕马威华振
审字第 2511888 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08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信金控 2025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3 年度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5-12-31 2023-12-31
(已重述)
资产
现金及存放款项 947,990,535 816,265,658 768,693,059
结算备付金 84,120,439 61,608,888 45,999,598
拆出资金 446,098,079 404,801,274 237,741,850
衍生金融资产 80,090,624 134,088,580 76,978,526
应收款项 119,577,773 73,362,677 68,455,85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23,686,171 179,828,728 163,982,220
发放贷款及垫款 5,757,299,417 5,608,287,849 5,393,335,153
融出资金 207,651,675 138,331,662 118,745,730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81,221,385 1,372,930,706 1,264,598,302
债权投资 1,315,250,845 1,122,155,876 1,090,699,543
其他债权投资 983,424,525 929,013,103 969,093,6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4,234,474 97,559,619 16,454,969
存出保证金 102,518,563 68,215,035 62,181,920
长期股权投资 45,729,530 36,698,114 38,006,432
投资性房地产 1,926,885 2,016,522 2,003,650
固定资产 79,578,252 52,419,131 42,684,887
在建工程 4,198,613 3,074,592 5,199,803
使用权资产 12,112,215 12,454,787 12,347,628
无形资产 11,021,122 12,186,668 13,547,145
商誉 12,767,521 12,837,567 12,782,861
项目 2025-12-31 2023-12-31
(已重述)
递延所得税资产 66,564,710 64,024,419 61,710,252
其他资产 134,708,784 96,853,346 83,621,828
资产总计 12,251,772,137 11,299,014,801 10,548,864,885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04,025,096 124,151,376 273,225,93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放款项
拆入资金 198,199,032 143,848,151 149,558,141
交易性金融负债 173,016,388 127,140,004 88,551,897
代理买卖证券款 518,646,648 362,336,793 283,759,934
代理承销证券款 - 1,063,310 35,356
衍生金融负债 109,522,162 134,285,146 73,381,566
应付款项 252,722,410 198,200,470 198,116,642
合同负债 398,547 260,655 257,48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85,708,590 672,087,465 744,571,158
吸收存款 6,118,187,485 5,852,737,841 5,460,873,616
应付职工薪酬 47,818,332 44,781,969 44,126,168
应交税费 12,079,724 11,361,738 6,453,576
借款 26,771,048 15,307,988 10,403,992
已发行债务工具 1,445,523,168 1,409,243,959 1,140,483,818
租赁负债 12,889,784 13,184,037 12,823,410
预计负债 12,510,234 10,872,554 13,499,6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25,099 3,242,940 3,036,625
其他负债 90,615,552 60,566,195 51,456,682
负债合计 11,004,455,448 10,126,227,072 9,451,413,42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42,000,000 33,800,000 33,800,000
资本公积 137,402,357 148,871,868 144,281,297
其他综合收益 (4,974,040) 6,304,232 4,225,588
盈余公积 5,730,453 3,305,098 1,073,858
一般风险准备 83,556,331 76,819,601 71,657,035
未分配利润 334,562,679 298,936,760 268,078,8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598,277,780 568,037,559 523,116,586
项目 2025-12-31 2023-12-31
(已重述)
计
少数股东权益 649,038,909 604,750,170 574,334,8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47,316,689 1,172,787,729 1,097,451,4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251,772,137 11,299,014,801 10,548,864,885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3 年度
(已重述)
一、营业总收入 297,172,721 278,188,750 271,955,099
利息净收入 147,307,810 149,074,936 149,443,594
其中:利息收入 305,758,633 330,675,885 340,005,273
利息支出 (158,450,823) (181,600,949) (190,561,67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9,675,749 59,105,551 61,683,149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87,197,048 73,050,082 73,128,45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7,521,299) (13,944,531) (11,445,301)
投资收益 74,530,129 64,759,756 45,577,19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
其他收益 205,007 307,626 390,98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66,008 (1,929,734) 5,277,067
汇兑收益 569,898 4,934,471 3,157,597
其他业务收入 4,515,116 1,939,864 6,424,955
资产处置损益 3,004 (3,720) 553
二、营业总支出 (167,082,091) (164,535,136) (166,632,667)
税金及附加 (2,686,956) (2,547,605) (2,692,657)
业务及管理费 (102,216,072) (101,522,269) (96,939,004)
信用减值损失 (60,243,614) (59,252,745) (61,023,300)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232,723) (89,137) (286,326)
其他业务成本 (1,702,726) (1,123,380) (5,691,380)
三、营业利润 130,090,630 113,653,614 105,322,432
加:营业外收入 881,794 1,099,462 568,345
减:营业外支出 (1,178,626) (659,373) (452,374)
项目 2025 年度 2023 年度
(已重述)
四、利润总额 129,793,798 114,093,703 105,438,403
减:所得税费用 (22,743,697) (18,189,718) (13,509,514)
五、净利润 107,050,101 95,903,985 91,928,8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705,521 50,194,616 46,891,077
少数股东损益 53,344,580 45,709,369 45,037,81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7,511,517) 12,418,267 7,277,6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11,695,789) 7,902,852 4,496,655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2,180,901) (736,030) 701,187
合收益
- - (531)
分
估增值
(2,070,000) 1,185,394 960,352
他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245,301) 96,610 (39,608)
变动
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5,815,728) 4,515,415 2,781,010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9,538,584 108,322,252 99,206,5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净减少额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 44,340,255 -
款项净增加额
吸收存款净增加额 296,317,214 359,584,653 285,249,672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减少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79,975,093 - 152,670,400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 - 5,305,154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48,777,855 - 42,848,602
收取利息、手续费和佣金的
现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
加额
金融投资净减少额 53,950,083 2,233,669 -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额 - 92,820 4,842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
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5,283 84,600 124,21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72,210,054 1,010,161,019 1,205,404,3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61,441) (29,698) (19,150)
现金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182,168,027) (257,149,070) (380,953,437)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 (148,593,000)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47,265,073) - (213,271,548)
款项净减少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70,157,414) (124,277,929) -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10,055,34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
- (49,277,887) -
少额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
(31,993,263) (34,761,203) (87,988,084)
额
金融投资净增加额 - - (164,532,213)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减少额 (359,311) -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70,268,654) (21,211,196) (11,382,348)
支付利息、手续费和佣金的
(152,938,331) (148,062,676) (160,229,282)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60,632,903) (60,870,984) (59,549,583)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062,280) (36,112,691) (43,743,0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308,107,025) (129,427,737) (123,083,827)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9,013,722) (1,019,829,411) (1,244,752,496)
经营活动产生/ (使用) 的现金流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金融投资收到的现金 6,365,487,243 3,848,639,595 2,770,073,29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09,340 2,185,655 1,760,46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联营和合营公司收到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67,532,507 3,854,571,617 2,772,162,5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39,423,928) (20,190,326) (15,205,003)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金融投资支付的现金 (6,642,420,918) (3,934,353,380) (2,773,344,641)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
- - (8,396)
额
取得联营和合营公司支付
(3,287,280)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122,000) (1,310,000) (24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85,254,126) (3,955,853,706) (2,788,798,040)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317,721,619) (101,282,089) (16,635,448)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 90,000 -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7,869,288 127,529,096 113,978,936
发行债务工具收到的现金 1,959,171,986 1,794,864,561 1,330,776,847
子公司发行其他权益工具
收到的现金
(其中:发行永续债) 7,500,000 44,000,000 3,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4,541,274 1,966,483,657 1,447,755,783
偿还借款及债务工具支付
(2,112,582,729) (1,641,641,452) (1,394,501,984)
的现金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4,149,145) (4,405,484) (4,409,192)
支付的金额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66,086,449) (68,053,484) (60,701,500)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
(18,169,720) (21,296,397) (17,568,990)
股东权益的股利、利润)
与少数股东权益的交易 (1,375,612) (1,292,982) (1,706,82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419,025) (39,997,350) (3,935,942)
的现金
(其中:偿还永续债) - (39,993,177) (3,516,3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84,612,960) (1,755,390,752) (1,465,255,447)
筹资活动 (使用) / 产生的现金
(10,071,686) 211,092,905 (17,499,664)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6,215,582) 3,818,344 3,674,773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
(减少)额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9,070,372 659,882,927 555,922,159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2025 年审计报告号分别为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0668 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1888 号和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0888
号,其中 2024 年财务数据按照 2025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中重述后比较期财务数据列示。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
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
行如实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 24 个月内不存在重大交易的说明;
单及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罚、刑事处罚的说明;
关联企业、主营业务及持股 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说明;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
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奚国华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奚国华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合群 梁 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刘秋明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在地
股票简称 中信证券 股票代码
(H 股)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53
名称 司 务人注册地
层
增加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 □ 无 √
□
数量变化 动人
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 否 □ 是 □ 否 √
□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拥
是 □
√ 否 □ 是 □ 否 □
√
是否对境内、境外 有境内、外两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回答“是”,请注明公
其他上市公司持 个以上上市
家数:1 家 司家数
股 5%以上 公司的控制
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种类: A 股、H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 2,939,832,712 股,含 2,299,650,108 股 A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19.84%
股份比例
变动种类: H 股
变动数量: 794,056,506 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
变动比例: 4.08%
益的股份变动的
数量及变动比例
注:发行数量为按 2026 年 5 月 28 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
民币汇率中间价测算,具体发行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 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动的时间及方式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
□ 否 □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 □ 否 √
□
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 □ 否 √
□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 √
□ 否 □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 否 □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
□ 否 □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
□ 否 □
问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参见本报告书“第
否需取得批准及 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之“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
批准进展情况 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
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 否 √
□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奚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