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9 0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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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6-48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不低于
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本
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通过。
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特别风险提示:
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 1 -
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
应担保的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
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回购的股份将
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公司编制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公司在考
 - 2 -
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
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本数),未超
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和公
司资金状况确定。
  在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3 -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
元(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4,000 万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 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2,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数量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
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本次回购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
施完毕:
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 4 -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
  牌十个交易日以上情形的,回购期限将予以顺延。公司将根据股
  东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按照回购资金上限 60,000 万元、回购 A 股股份价格
  上限人民币 15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00 万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4%。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
  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42,523,802      23.42%     2,742,523,802      23.50%
无限售条件股份    8,968,686,647      76.58%     8,928,686,647      76.50%
 股份总数      11,711,210,449    100.00%    11,671,210,449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按照回购资金下限 30,000 万元、回购 A 股股份价格
  上限人民币 15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00 万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17%。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
                                                         - 5 -
 于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42,523,802      23.42%    2,742,523,802     23.46%
无限售条件股份     8,968,686,647      76.58%    8,948,686,647     76.54%
 股份总数       11,711,210,449    100.00%   11,691,210,449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
 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
 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公
 司总资产为 1,720.79 亿元,货币资金余额 221.39 亿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04.61 亿元。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1,008.23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72 亿
 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 6 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5 年 12 月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99%。2025 年,公司研发投入
 为 59.25 亿元,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有充足的资金开展研发活
 动。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
   - 6 -
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
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且能有效提振市场信心,维
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
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
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
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
股股东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集团”)、
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买入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情况如
下:
     (一)徐工集团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收到徐工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
徐工机械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徐工集团拟自 2025
年 12 月 26 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
                                    - 7 -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增持公
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16,000 万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徐工集团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
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7)、《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16)。
   (二)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完成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7)。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姓名            职务
                                (万股)
     申岩            董事              40.00
    刘建森           副总裁              70.00
    宋之克           副总裁              70.00
    蒋明忠           副总裁              70.00
     孟文           副总裁              70.00
 - 8 -
     单增海      副总裁        70.00
     于红雨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70.00
      闫君      副总裁        70.00
     罗光杰      副总裁        70.00
      李栋      董事会秘书      40.0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
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
划。
     五、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尚未制定
减持计划。前述人员若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于授权办理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确保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事项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工作的
全部相关事项,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二)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
                                 - 9 -
和数量等;
   (三)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和
注销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
发生变化,授权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
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四)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合约;
   (五)办理与股份回购并注销及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
更登记有关的全部事宜;
   (六)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事
项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
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回购股份后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
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后 10 日内注销,公司就本次回购事项已按照《公司法》等有关
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10 -
     八、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情况及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
     公司将根据《回购指引》等规定及时履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
露义务,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一)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
露;
     (二)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
公司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三)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
     (四)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
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
排;
     (五)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
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
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该专用账户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 11 -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
  十、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
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
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需按《公司法》要求履行通
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
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五)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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