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209,057,28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9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6,462,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7.67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2,594,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24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2,594,60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2,594,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247%。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杨文杰律师、高秉政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986,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93%;
反对 1,987,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6%;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23,500 股, 占 出 席本 次股东会中 小 股东 有效 表决权 股 份总数 的
的 76.5899%;弃权 8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3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
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060,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49%;
反对 1,981,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7%;弃权
总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97,900 股, 占 出 席本 次股东会中 小 股东 有效 表决权 股 份总数 的
的 76.3586%;弃权 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7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
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983,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78%;
反对 1,994,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41%;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20,400 股, 占 出 席本 次股东会中 小 股东 有效 表决权 股 份总数 的
的 76.8789%;弃权 7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4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
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981,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72%;
反对 1,994,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3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19,000 股, 占 出 席本 次股东会中 小 股东 有效 表决权 股 份总数 的
的 76.8596%;弃权 8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7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
数通过。
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010,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08%;
反对 1,969,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22%;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7,500 股, 占 出 席本 次股东会中 小 股东 有效 表决权 股 份总数 的
的 75.9154%;弃权 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3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
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983,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80%;
反对 2,060,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56%;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20,700 股, 占 出 席本 次股东会中 小 股东 有效 表决权 股 份总数 的
的 79.4150%;弃权 1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993,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27%;
反对 1,986,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2%;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30,500 股, 占 出 席本 次股东会中 小 股东 有效 表决权 股 份总数 的
的 76.5590%;弃权 7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4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
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008,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01%;
反对 1,970,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28%;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6,000 股, 占 出 席本 次股东会中 小 股东 有效 表决权 股 份总数 的
的 75.9616%;弃权 7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4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
数通过。
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001,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68%;
反对 1,978,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62%;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39,100 股, 占 出 席本 次股东会中 小 股东 有效 表决权 股 份总数 的
的 76.2391%;弃权 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3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
数通过。
除审议上述事项,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的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