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首次授予日)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5 月 27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2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93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