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6-04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株
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车集团”)批复,中车集团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原则上
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临 2026-034 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申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共有 21 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经公司核查并经核查对象确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
市场交易情况、公司公开信息及个人自行独立判断而做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
资行为,不存在因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信息建议他人买卖公司
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限定参与筹
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
密措施,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 个月内,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
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的行为。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