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 关于“新港转债”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9 0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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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6-038
债券代码:111013       债券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港转债”面值总额少于 3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尚未转股的“新港转债”
金额为人民币 12,972,000 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3.5142%。未转股的“新港
转债”面值总额已少于 3,000 万元。
  ? 未实施转股的“新港转债”将于赎回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 日)收市后
全部冻结,停止转股,按照债券面值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新港转债”已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收市后停止交易,停止交易后至赎
回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 日)仍可以转股。截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收市后,距
离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剩 2 个交易日。
  ? 投资者持有的“新港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
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因目前“新港转债”最后交易的二级市场价格(2026 年 5 月 27 日收盘
价为 123.483 元/张)与赎回价格(100.3534 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所持可
转债如未按照 8.67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
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0.3534 元/张(即 100.3534 元/张)被强制赎回。投资者
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新港转债”已停止交易,公司特提醒“新港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
内转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 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3,691,350 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36,913.50 万元,债券期限为 6 年,
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
第五年为 2.20%、第六年为 3.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9 号文同意,公司 36,913.5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新港转债”,债券代码“11101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已发行的“新港转债”
自 2023 年 9 月 14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9.18 元/股,最新的
转股价格为 8.67 元/股。
  二、未转股可转债情况
  截 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 , 尚 未 转 股 的 “ 新 港 转 债 ”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额已少于 3,000 万元。
  三、 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新港转债”已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收市后停止交易,停止交易后至赎回
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 日)仍可以转股。截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收市后,距离
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剩 2 个交易日。
  投资者持有的“新港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
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因目前“新港转债”最后交易的二级市场价格(2026 年 5 月 27 日收盘价
为 123.483 元/张)与赎回价格(100.3534 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所持可转
债如未按照 8.67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
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0.3534 元/张(即 100.3534 元/张)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如
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新港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将按照 100.3534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新港转债”将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新港转债”已停止交易,特提醒“新港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四、联系方式
  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5-83122625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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