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雷震霖先
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与会独
立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公司调整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3 票,其中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
公司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审议程序履行情况、项目投资备案情况、环境影响
评价手续进展等事宜的更新情况修订的《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3 票,其中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雷震霖、马德芳、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