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935,625,6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 26,540,600 股后的股本 909,08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0.10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权利。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0.097163 元(保
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据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计算除息价时,每股现金红利按 0.0097163 元/股计算,即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97163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 9,090,85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预案披
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5,625,600 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 26,540,600.00 股后的 909,08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办公楼 1-6 层
咨询联系人:赵淑昂
咨询电话:0663-2912816
传真电话:0663-2918011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