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9 00:09: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15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团”)转发的《吉林市国资委关于将化纤集团部分股权无偿划转至省国资委的通知》吉
市国资发〔2026〕35 号(以下简称“《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省国资委”)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原吉林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市国资委”)持有的化纤集团的 30.96%
的股权,划转完成后吉林省国资委将持有化纤集团 50.32%股权。
吉林省国资委间接控制公司 15.52%表决权。
   一、基本概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化纤集团转发的《通知》。根据吉林省省委、省政府的决
策部署,按照吉林市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吉林市国资委将持有的化纤集团 30.96%的股
权无偿划转至吉林省国资委持有。《通知》具体如下:
   吉林市国资委将持有的化纤集团 30.96%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吉林省国资委持有,上述
无偿划转已经吉林省国资委批准。2026 年 5 月 27 日,吉林市国资委与吉林省国资委正式
签署《无偿划转协议》。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吉林省国资委将持有化纤集团 50.32%股
权,成为化纤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转让备忘录(详见《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自动终止,吉林市国资委不再将化纤集团及其子公司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兴新材料”)控制权转让给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吉林省国资委未直接持有吉林化纤的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化
纤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吉林市国资委,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吉林省国资委间接持有吉林化纤 15.52%表决权,成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的变化,交易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然为吉林化纤集团,
不会发生变更,但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从吉林市国资委变更为吉林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事项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吉林化纤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