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转债代码:118059 转债简称:颀中转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6.51元/股(含)。
?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6月5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
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61 元/股(含),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
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肥颀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8)、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61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56 元/股(含),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6 月
(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7)。根据《回购报告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回
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测算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
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51元/股(含),调整后的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生效。具体调整计算公式如
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
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
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故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由于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此
在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总股本=
(1,180,329,122×0.05)÷1,189,043,605≈0.050元/股。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56-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
股份变动比例)=(16.56-0.050)÷(1+0)=16.51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以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
次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为 454.27 万 股 至 908.54 万 股 , 占 公 司 目 前 总 股 本 的
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
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