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9 0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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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6-026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兼总裁庞东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泰先生、董事会秘书束海
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711,94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29%)的董事兼总裁庞东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7,98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持有公司股份 277,5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的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泰
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9,3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
  持有公司股份 196,3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的董事会秘书束海峰先生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9,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公司于近日收到庞东先生、王泰先生和束海峰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庞东先生、王泰先生和束海峰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庞东       董事、总裁           711,940         0.29%
  王泰     副总裁、财务总监          277,570         0.11%
 束海峰       董事会秘书           196,371         0.08%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行权 1,908,514 股
公司股票,公司总股本为 247,758,282 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1,732 股,本次计
算股份占比时所用总股本基数均为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数据即 247,756,550 股,
                                             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划非交易过户取得股份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份,庞东先生的股份来
源为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取得股份、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股份以及任职前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份。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股)
  庞东       177,985        25.00%           0.07%
  王泰        69,392        25.00%           0.03%
 束海峰        49,092        25.00%           0.02%
月 2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
止减持期间除外)。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严
格履行上述承诺,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
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先生、王泰先生及束海峰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庞东先生、王泰先生及束海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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