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次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 占拟授予权
序 划草案公告时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益总额的比
号 公司总股本的
(万股) 例
比例
一、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核心技术
人员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创新药研
发体系核心骨干员工(13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65.00 81.25% 0.37%
三、预留部分 15.00 18.75% 0.08%
合计 80.00 100.00% 0.4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或调整至预留,但调整
后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
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
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