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6-019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南京汇才”)持有公司股份
(以下简称“南京合才”)持有公司股份 3,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6%。南
京汇才、南京合才系公司 IPO 前员工持股平台,由于刘军先生担任上述两个主体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合才、南京汇才均受董事长刘军先生同一控制,为刘军
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南京汇才与南京合才与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股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4,419,993股
持股比例 5.2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419,993股
股东名称 南京合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3,200,000股
持股比例 3.7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2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刘军 8,353,786 9.83%
刘军为南京汇才、南京
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第一组 以上股东互为一致行动
南京合才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15,973,779 18.79% —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849,978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49,978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22 日~2026 年 9 月 21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南京合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849,978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49,978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22 日~2026 年 9 月 21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
顺延;2、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限制合并计算,即南京汇才、南京合才合计减持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 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南京汇才与南京合才所作的相关承诺如下:
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
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
股票减持计划;
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
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未履行
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
所有;
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
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
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
划系公司股东系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情
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