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民
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民爆光电关于暂时调整募
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 号)核准,2023 年 7 月本公司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617.00 万股,发行价为 51.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78,5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中
介机构费等发行费用 92,990,761.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2,987,738.91
元。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
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投
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至新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
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资总额 已累计投入
号 总额 (%)
LED 照明灯具自
动化扩产项目
总部大楼及研发
中心项目
LED 工业照明及
产基地建设项目
越南 LED 照明灯
项目
合计 1,101,719,200.00 1,101,719,200.00 580,679,883.63 52.71
三、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募集资金 6,602.59 万元通过竞拍取
得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惠州惠南恺民科技有限公司
设,于 2026 年 1 月份完成 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产业基地厂房和配套设施主体
结构的建设,预计今年 8 月份可以投入使用。目前公司已经完成规划使用的设计,
后续将逐步开展厂房装修、生产设备购置等募投项目投资内容建设。
募投项目的投产以及产能爬升需要一定时间,导致该募投项目部分已建成场地
出现暂时性闲置,公司为更高效地使用闲置厂房,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在满足
现有募投项目相关生产、办公场地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实施“LED 工业照明及特
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厂房暂时对惠州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惠州厦芝精密”)出租事项,使用用途为惠州厦芝精密 PCB 钻针扩产项目。
惠州厦芝精密系公司于 2026 年 4 月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预计对惠州厦芝精
密出租的募投项目面积为 29,836.70 平方米(项目 1 号楼),占募投项目总面积的
平方米建设面积用于募投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的建设,按照公司现阶段的经营规划,足够支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综合考虑目前 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未来的增量及公司孵化的新业务情况,
公司相关暂时闲置拟用于暂时对外出租的场地待未来公司募投项目产能爬升释放
后或在未来有扩产需求时将收回出租场地自用。
四、 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公司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关因素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
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慎做出的合理决策,公司将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子公司出租,
有利于加快公司 PCB 钻针布局,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和公
司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将密切关
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满足现有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场地出租给公司全
资子公司生产使用,能够提高公司生产场地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产收益率,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经核查,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
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久君 张 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