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 号)核准,2023 年 7 月本公司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617.00 万股,发行价
为 51.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78,5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用、其他中介机构费等发行费用 92,990,761.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
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
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至新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
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已累计投入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
LED 照明灯具自 100.29
动化扩产项目
中心项目
LED 工业照明及
产基地建设项目
越南 LED 照明灯
项目
合计 1,101,719,200.00 1,101,719,200.00 580,679,883.63 52.71
三、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募集资金 6,602.59 万元通
过竞拍取得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惠州惠南恺民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获得相应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公司积极推进
募投项目建设,于 2026 年 1 月份完成 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产业基地厂房和
配套设施主体结构的建设,预计今年 8 月份可以投入使用。目前公司已经完成规
划使用的设计,后续将逐步开展厂房装修、生产设备购置等募投项目投资内容建
设。
募投项目的投产以及产能爬升需要一定时间,导致该募投项目部分已建成场
地出现暂时性闲置,公司为更高效地使用闲置厂房,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在
满足现有募投项目相关生产、办公场地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实施“LED 工业照
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厂房暂时对惠州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惠州厦芝精密”)出租事项,使用用途为惠州厦芝精密 PCB 钻针
扩产项目。惠州厦芝精密系公司于 2026 年 4 月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预计
对惠州厦芝精密出租的募投项目面积为 29,836.70 平方米(项目 1 号楼),占募
投项目总面积的 29.45%,租赁期为三年。扣除拟用于出租的闲置场地后,公司
还保留了 71,481.50 平方米建设面积用于募投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
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按照公司现阶段的经营规划,足够支持募投项目
的正常开展。
本次出租租金将综合参照标的房屋所在地、周边地区同类物业出租价格以及
公司目前承租厂房单价确定。本次出租事项将在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价格公允、
合理,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进行。
综合考虑目前 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未来的增量及公司孵化的新业务情
况,公司相关暂时闲置拟用于暂时对外出租的场地待未来公司募投项目产能爬升
释放后或在未来有扩产需求时将收回出租场地自用。
四、 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公司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关因素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慎做出的合理决策,公司将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子公司出租,
有利于加快公司 PCB 钻针布局,将会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有助于进一步提
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和公司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
正常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将密切关注市
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满足现有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场地出租给公司
全资子公司生产使用,能够提高公司生产场地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产收益率,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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