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 超卓航科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9 0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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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股东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关
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
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
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6 年 6 月 5 日 14:00 之前到达湖北省襄
阳市高新区团山镇大力大道 88 号,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三、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的或就有关
问题在现场会议提出质询的,应在会议登记处向工作人员报名,经大会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四、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
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
逐项填写。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
视为弃权。
  五、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参加股东
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六、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 2026 年 6 月 5 日 14 点 00 分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 自 2026 年 6 月 5 日 至 2026 年 6 月 5 日
              采 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通 过 交 易 系 统 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现 场 会 议 地 点 : 湖 北 省 襄 阳 市 高 新 区 团 山 镇 大 力 大 道 88 号 , 湖 北 超
             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参 会 人 员 :截 止 2026 年 5 月 29 日 下 午 交 易 结 束 后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股 东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聘 请
             的律师。
会 议 主 持:李光平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高管人员、律师等。
三 、推 选 计 票 人 员 、监 票 人 员 :两 名 股 东 代 表 计 票 、一 名 董 事 及 公 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监票。
四、宣读并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五、股东提出书面问题。
六、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现场计票。
九、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一、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中文名称“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超卓
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ubei Chaozhuo Aviation 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Hubei Chaozhuo Aviation Technology Group Co.,Ltd.”。公
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变更原因
   因公司长期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本
次变更公司名称,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股权
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名称变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
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和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 市规则》”)和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北超卓航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北超卓航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 Hubei Chaozhuo Aviation 英 文 名 称 : Hubei Chaozhuo Aviation
Technology Co.,Ltd.                  Technology Group Co.,Ltd.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
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同时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等事宜,
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
的文件等,一并进行相应修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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