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公告编号:临 2026-22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关于注销回购 A 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在 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2 月期间回购的 22,242,535
股 A 股股份的用途,即由“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
规定进行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情请见公司于
购 A 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10)及《2025 年度股东周年
大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21)。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299,302,579 股变更为 5,277,060,044 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5,299,302,579 元减少为 5,277,060,044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 39 号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41000
电话:0553-8398976/8398927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