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6-05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栋19层
(1915室)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5人,代表股份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55,536,217股,占公司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58.9148% ; 通 过网 络 投 票的 股 东89 人 , 代表 股 份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4人,代表股份
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2,436,27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9人,代表股份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56,111,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4634%;反对837,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338%;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011,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204%;反对837,748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71%;弃权4,5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25%。
表决情况:同意156,111,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4634%;反对837,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338%;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11,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204%;反对 837,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71%;弃权 4,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25%。
表决情况:同意156,106,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4603%;反对837,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338%;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00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857%;反对837,748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71%;弃权9,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71%。
案》
表决情况:同意156,082,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4453%;反对846,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392%;弃权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82,9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154%;反对 846,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85%;弃权 24,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761%。
表决情况:同意13,00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3.8966%;反对837,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0471%;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00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966%;反对837,748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71%;弃权7,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63%。
公司2026年度预计将与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相关企业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量为143,099,938股,其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56,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4.2452%;反对788,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6942%;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056,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452%;反对788,848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42%;弃权8,4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06%。
因公司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黄金集
团有限公司,关联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嘉润(深圳)律师事务所李琳律师、许允鹏律师到会见证了
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
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