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3 证券简称:德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8日9:15-15: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5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60,683,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456%;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4,845,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63%。
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4人,代表股份12,009,5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9555%。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139,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1,620,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6.7567%;反对36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792%;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139,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1,620,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6.7567%;反对36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792%;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139,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620,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6.7567%;反对 3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784%;弃
权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139,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1,620,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6.7567%;反对36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792%;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138,5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619,5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6.7526%;反对 37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34%;弃
权 1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139,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620,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6.7567%;反对 3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784%;弃
权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618,4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618,4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6.7434%;反对 37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925%;弃
权 1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0%。
关联股东上海德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德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博有限
公司及李毅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139,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620,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6.7567%;反对 3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784%;弃
权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9%。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有效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136,9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617,9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6.7393%;反对 37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967%;弃
权 1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136,9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617,9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6.7393%;反对 37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967%;弃
权 1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崔小峰律师、贾诗韵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