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
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6591;期权
简称:唯特 JLC2。
共 44 名。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
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5 年 3 月 12 日,第一个行
权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故预留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行权比例为获授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总数的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定为不适当人选;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行权条件。
施;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结合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相关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15.04 亿元,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较 2021-2023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增长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业绩单元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经核实,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额度与其所
激励对象所在各业绩单元均完成
属业务单元对应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
况挂钩,根据业务单元的绩效考核情况设置不同
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
的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
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
层面行权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
A B C D
级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44 名激
励对象 2025 年绩效考核达到“A”,
个人层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均为 100%。
面 行 权 100% 80% 60% 0%
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
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业务单
元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
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禁止行权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具体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
下: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4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期可行权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占获授的
获授的 本次可行
预留授予 剩余未行权
股票期 权的股票
姓名 职务 国籍 股票期权 的股票期权
权数量 期权数量
总量的百 数量(万股)
(万股) (万股)
分比
资春芳 董事 中国 4.7251 2.3625 50% 2.3626
财务总
朱胜立 中国 6.0968 3.0484 50% 3.0484
监
中国台
王振丰 总监 0.9145 0.4573 50% 0.4572
湾
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
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41 人)
合计 94.8060 47.4030 50% 47.4030
注:(1)上述名单仅包含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激励对象;
(2)上述激励对象中有 28 人已参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3)对于上表所列的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
确认数据为准;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
办理的实际情况,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至 2027
年 3 月 11 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
续已办理完成。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本次行权期限有效期结
束后,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行权。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
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经自查,参与激励的职工代表董事资春芳女士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实施了股
票期权自主行权。
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
股东。
四、本次行权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
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
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
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行权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激励对象的资金来
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
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六、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对于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
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八、其他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
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