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拓荆科技、“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
荐机构,亦承接拓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拓荆科技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上述回购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公司 2025 年度实施差
异化权益分派。
截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公司总股本为 282,693,01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 1,267,894 股后,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配的股本数为 281,425,118 股。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0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依据及计算公式
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
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二)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分配
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含)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现金红利为每股派
发 0.33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日的前一交易日(2026 年 5 月 15 日)收盘价 529.94 元/股计算除权除息参考
价格影响: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281,425,118×0.33)÷282,693,012≈0.329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虚拟分派
的现金红利)÷(1+虚拟分派的股份变动比例)=(529.94-0.329)÷(1+0)≈529.611
元/股。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实际分派
的现金红利)÷(1+实际分派的股份变动比例)=(529.94-0.33)÷(1+0)≈529.61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529.61-
因此,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的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计算,公司差异化
权益分派对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拓荆科技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