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完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及激励约束,依据《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参照
《广州市市属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
(穗文资
通〔2020〕2 号)、
《市属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
细则》(穗文资通〔2020〕3 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一)考核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为 3 年(自然年)
,
从考核期第 1 年的 1 月 1 日起至第 3 年的 12 月 31 日止。
(二)考核指标及权重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经营指标和任期评价。
长率和任期利润总额。
(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公司经营期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期
末国有资本同期初国有资本的比率。
计算方法:任期内各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乘积。
各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根据《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9 号)进行确认,客观
- 1 -
因素影响以公司董事会审批的结果为准。
(2)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指任期内公司三年营业收入的平均增
长情况,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计算方法:任期内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乘积再开立方(若
出现负值时,则作相应算术处理)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根据
公司审计报告进行确认。
(3)任期利润总额
任期利润总额指任期内公司三年利润总额之和。
计算方法:任期内三年利润总额之和。各年度利润总额根
据公司审计报告进行确认。
理人员履职报告,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和特点,对公司三年
实际发展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战略规划
目标完成情况、改革创新情况、考核期内业务发展业绩情况、
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情况、履行社会责任情况、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等。
率 30%、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10%、任期利润总额 30%),任期
评价权重 30%。
(三)考核计分
- 2 -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经营指标得分+任期评价得
分
经营指标得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得分+营业收入平均
增长率得分+任期利润总额得分
经营指标得分以基本分为基础,与同行业和公司历史水平
进行对标,根据优劣和进步情况确定得分,最高为基本分的 120%。
基本分=指标权重×100
(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基本分为 30 分,其中:行业对
标的基本分为 10 分,自我比较的基本分为 20 分。
①行业对标。当完成值不低于行业平均值时得 10 分,每高
于行业平均值 1 个百分点加 0.5 分,最多加 2 分;如果完成值
达到行业优秀值时直接得 12 分。当完成值低于行业平均值时,
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最低为 4 分。
②自我比较。当完成值不低于考核期前三年实际值时,得
加 4 分。当完成值低于考核期前三年实际值时,每低 1 个百分
点扣 1 分,最低为 8 分。
公司考核期前三年实际值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
认的数据为依据。
(2)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基本分为 10 分,其中:行业对
标的基本分为 5 分,自我比较的基本分为 5 分。
①行业对标。当完成值不低于行业平均值时,得 5 分,如
- 3 -
果完成值达到行业良好值时,得 5.5 分,如果完成值达到行业优
秀值时,则得 6 分。当完成值低于行业平均值时,每低 1 个百
分点,扣 0.5 分,最低为 2 分。
②自我比较。当完成值不低于考核期前三年实际值时,得 5
分,每超过考核期前三年实际值 0.5 个百分点可加 0.5 分,最多
加 1 分。当完成值低于考核期前三年实际值时,每低 0.5 个百
分点,扣 0.5 分,最低为 2 分。
(3)任期利润总额基本分为 30 分。
当指标完成率 200%(含)以上得 36 分、若任期内有两年未
完成年度考核指标减 10 分;指标完成率 120%(含)-200%得
成率 100%(含)-120%得 30 分、若任期内有两年未完成年度考
核指标减 10 分;指标完成率 80%(含)-100%得 15 分;指标
完成率 60%(含)-80%得 6 分;指标完成率 60%以下得 0 分。
任期评价得分=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1)评价指标计分:任期评价基本分为 30 分(基本分=
指标权重×100),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任期工作成效,对照评价指标所对应的工作完成情况,给
予考核得分。各项评价指标如下表:
评价指标 分值
党的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 6
战略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6
改革创新情况 6
- 4 -
考核期内业务发展业绩情况 6
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情况 2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2
合计 30
(2)加分项计分:公司三年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的,可在
评价时酌情给予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 6 分。
重大专项加分:完成政府专项任务或上级安排的重大任务
成绩突出的。
重大创新加分:公司在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等
方面创新,取得重大成效。
重要成果加分:公司或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专业奖项
或综合类奖项的。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加分事项。
(四)考核等级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各
等级对应分值范围设置为:A≥100 分、100 分>B≥90 分、90
分>C≥75 分、75 分>D≥60 分、E<60 分。
(五)任期考核系数
当考核结果为 A 级时,任期考核系数为 1;当考核结果为 B
级时,任期考核系数为 0.9;当考核结果为 C 级时,任期考核系
数为 0.6;当考核结果为 D 级时,任期考核系数为 0.3;当考核结
果为 E 级时,任期考核系数为 0。
(六)考核调整事项
- 5 -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应降低考核等级,
扣减考核得分,具体情况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合并口径变化、重大资产处置、重大非经营性损益等,可剔除
不可比因素后计算。
可按照重要性原则进行追溯调整。
二、任期激励收入
(一)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在不
超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三年考核期内年薪(包括基本年薪与绩
效年薪)总水平的 30%以内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任期激励收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三年考核期内核定的年
度薪酬之和×30%×任期考核系数(0-1)。
任期考核系数以按本规定核定的公司董事长的任期考核结
果为依据确定,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系数相同。不
同高级管理人员三年考核期内核定年度薪酬之和,以每年度核
定的年薪总额为计算依据。
(二)非本人原因(如任职期间晋升、调任、退休等)在
公司任职未满三年考核期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该高级管
理人员三年考核期内在本公司相应岗位实际任职时间按月折算
任期激励收入。因本人原因(如辞职、违纪违规被免职等,但
- 6 -
身体健康原因除外)三年考核期未满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
入。
三年考核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纪违法及受到处分的,
其薪酬扣减参照上级部门受处分人员薪酬扣减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因投资经营失误、非因政策性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公司连
续 3 年新增亏损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
(三)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在考核期
结束后的第一年起兑现,原则上应在预计归母净利润为正的年
度发放。
三、附则
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原《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激励补充规定》废止。
此前公司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高级管
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自 2025 年起按本细则执行。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