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检科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8 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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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联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
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子公司控制权变更等原因导致部分激
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
销相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67,570股。本次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3,524,850股变更为182,057,28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
民币183,524,850元变更为人民币182,057,280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之日起30日、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
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1)联系人:吴海军
 (2)联系电话:0519-86980929
 (3)传真:0519-86980929
 (4)邮箱:office@czjky.com
 (5)邮政编码:213015
 特此公告。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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