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6- 033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实施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 15,182,600 股 A 股流通股,
并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
应减少注册资本”。
?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拟注销的 15,182,600 股 A 股
流 通 股 约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80% 。 注 销 完 成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
股变更为 1,885,228,578 股(其中 A 股普通股 1,648,728,778 股,H 股普通股
实际登记为准。
?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尚需向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员工持股计划第 1 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披露时间 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及公告名称 公告名称:《赤峰黄金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剩余未解锁标的股票的数量 1,518.26 万股
?公司回购股票
□二级市场购买
剩余股份来源 □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自愿赠与
□其他:_____________
未解锁标的股票处置方式 注销
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回购相关股份的议案》;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回购相关
股份的议案》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
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
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
本”,对该部分股份进行注销。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已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截至
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15.23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3.2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1,999.6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2025 年 2 月 24 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
定期为 2025 年 2 月 25 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止。
根据《赤峰黄金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赤峰黄金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至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
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或过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
如未完成业绩考核指标,管理委员会按照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
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返还出资后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根据《赤峰黄金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置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具体要求为:2025 年度金产量较 2024 年度增长 5%以上
(含)。根据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及《赤峰黄金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并综合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意愿、市场环境因素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
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分别决定提前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拟回购注销股票情况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
定与认可,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15,182,600股A股流通
股进行回购,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
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结算申请该部分股票
的注销。
(二)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0,411,178元,公司股份
总数为1,900,411,178股,均为无限售流通普通股,其中A股普通股1,663,911,378股,
H股普通股236,499,800股。
以公司当前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为基础,完成上述 15,182,600 股 A 股股票
回 购 注 销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 1,900,411,178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股普通股 1,648,728,778 股,H 股普通股 236,499,800 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00,411,178 100 1,885,228,578 100
其中:A 股 1,663,911,378 87.56 1,648,728,778 87.46
H股 236,499,800 12.44 236,499,800 12.54
合计 1,900,411,178 100 1,885,228,578 100
注:上述比例加总数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以上股本结构变动
的最终情况以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完成后中国结算出具的股本结构
表为准。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上
述实际变化,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若包
括部分章、节及条款的新增、移动或删除,序号相应予以调整,以修订后的序号
为准。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为基础,具体修订情况对照
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00,411,178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85,228,578 元。
第二十一条 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后(超额配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股本为 1,885,228,578 股,均为
,公司总股本为 1,900,411,178 股,均
股权已行使) 普通股,其中 A 股普通股 1,648,728,778 股,占公
为普通股,其中 A 股普通股 1,663,911,378 股,占 司总股本的 87.46%;H 股普通股 236,499,800 股,
公司总股本的 87.56%;H 股普通股 236,499,800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4%。
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审议本提案之股东会召开前,公司注册资本或股本
结构发生变动,以公司向股东发布审议本提案之股东会通知时公司注册资本或股
本结构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管理层
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在备案
登记办理中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对章程条款等内容做出必要且适当的调
整,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以最终备案登记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现
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