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8 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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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L5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丹女士提名,第十届董事
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戎魏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
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戎魏魏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戎魏魏,女,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现任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戎魏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非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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