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及核心技术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在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
票的方式选举叶峻先生、应晓明先生、沈思宇先生、MAOJIAN GU 先生、LARRY
YUN FANG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浩先生、王飚先生、
王有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选举的 5 名非独立董事和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公告编号:2026-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叶峻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同时,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委员名单如下:
(1)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叶峻(召集人)、王飚、应晓
明、MAOJIAN GU、LARRY YUN FANG;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浩(召集人)、王有平、应晓明;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王有平(召集人)、王飚、叶峻;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飚(召集人)、刘浩、应晓明。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
上,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刘浩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聘任郭明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聘任李坤先生、李方立先生、陈勇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聘任卫培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聘任李方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方立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
郭明洁先生、李坤先生、李方立先生、陈勇隽先生、卫培华女士的简历详见
附件。
三、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
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慧女士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
张慧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一)董事、高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吕勇先生、张俊先生、刘志杰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吴一鸣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
仍在公司任职。林建红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林建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历职务,辞任
后林建红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此公司将不再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
人员。
林建红女士,1977 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历。2000 年至 2006
年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经理;2006 年至 2008 年任浙江金明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2008 年至 2015 年任上海药明康德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高级主任;2015 年 5 月至 2026 年 5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与林建红女士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
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根据公司与林建红女士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
《保密协议》,约定在与公司
保持雇佣关系期间和解除雇佣关系之后,均应保守公司保密信息,严禁使用、使
别人获得、出口、泄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信息。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未发现其存在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起依托“难溶药物增溶技术平台”、
“缓控释药物制剂研发平台”和“固定剂量药物复方制剂研发平台”三大技术平
台,目前已构建起国内领先、符合国际标准的制剂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公司
注重研发人才培养,拥有专业的研发技术人才队伍,人才梯队健全。截至 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110 人、114 人、111 人,
占当时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 42.31%、36.54%、34.80%。公司研发团队保
持稳定,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持续流失的风险。公司研发管理体系分工明确、研
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团队运作有效,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要
依赖。林建红女士的离任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相关工作开展。
本次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3 名,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调整前 李坤、林建红、沈强、周海峰
本次调整后 李坤、沈强、周海峰
林建红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
均正常进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
发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完善研发体系、研
发团队的建设,持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1-68819009-657
传真:021-68819009-602
电子邮箱:info@sinotp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 99 号 3 号楼一楼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换届相关人员简历
郭明洁先生:1973 年出生,毕业于苏州大学,硕士学历。1998 年至 1999 年,
担任先灵葆雅有限公司苏州医药代表职务;1999 年至 2012 年,担任上海罗氏制
药有限公司大区总监职务;2012 年至 2018 年,担任勃林格殷格翰制药公司东中
国区总监职务;2018 年至 2022 年,担任苏爱康医药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副总裁职务。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4 月至今任公
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明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李坤先生:1982 年出生,毕业于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博士学历。2013 年
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生产负责人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100 股,并通过新余闵锐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
能力。
李方立先生:1990 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硕士学历。2016 年 6 月至 2020
年 3 月历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分析员、投资副经理、投资经理;2020 年 4 月
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方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6,647 股,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持有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
陈勇隽先生:1976 年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历。1999 年 7 月
至 2007 年 2 月,历任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主管、战略投资委员会经
理、中药与天然药物事业部行政规划副总监;2007 年 3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上
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11 年 3 月,历任
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分公司副总经理、产业部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任上海创诺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肿瘤业务部负责人、业务拓展部负责人;2022
年 7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浙江上药九洲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 年 1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勇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需
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卫培华女士:1976 年出生,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本科学历。2005 年至 2007
年任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 年至 2009 年任英泰克工程顾
问(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 年至 2012 年任上海星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上海创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
年 6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卫培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000 股,并通过新余闵
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职责所需
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张慧女士:1982 年出生,毕业于烟台大学,硕士学历。2009 年 5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上海双健现代药物技术有限公司分析工程师;2012 年 8 月加入公司,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慧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2,500 股,并通过新余闵
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闵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
余浦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