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8 19:06:0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23173          债券简称:恒锋转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创新园5号楼公司会议室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96 人,代表股份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5 人,所持股份 37,860,89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260%;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欧霖杰先生因被留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陈朝
学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股东
会。公司聘请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91 人,所持股份 3,170,0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196%。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93人,所持股
份3,171,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2%。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本次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799,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94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160%;反对1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65%;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5%。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814,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5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58%;反对160,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72%;弃权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70%。
  表决结果:同意 40,797,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3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71%;反对178,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53%;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5%。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36,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3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056%;反对178,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53%;弃权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1%。
  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关联股东魏晓曦、陈朝学、罗文文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859,798股。
  表决结果:同意 40,814,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5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58%;反对160,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72%;弃权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70%。
  表决结果:同意 40,813,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5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448%;反对160,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66%;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5%。
  表决结果:同意 40,788,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2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533%;反对186,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76%;弃权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1%。
  表决结果:同意 40,807,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94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462%;反对160,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72%;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0,788,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2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533%;反对186,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81%;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5%。
  表决结果:同意 40,806,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4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35%;反对168,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89%;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5%。
  三、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认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和《恒锋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锋信息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