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2 证券简称:智信精密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 9:
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厂房 4 楼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30,81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7.77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0,74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7.65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6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30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43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3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2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6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30,801,000 股, 占出 席 本次 股 东会 有效表 决权股 份总 数 的
反对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66%;反对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076%;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0%;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 7,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6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75%;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80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2%;
反对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权 7,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66%;反对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076%;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9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6%;
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弃权 7,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7%;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30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7%;
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4%;弃权 7,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7%;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30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关联股东李晓华、张国军、朱明园及珠海智诚通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议
案进行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股数 29,510,0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0,79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6%;
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弃权 7,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7%;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30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7%;
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4%;弃权 7,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7%;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30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关联股东李晓华、张国军、朱明园及珠海智诚通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议
案进行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股数 29,510,0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0,79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6%;
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弃权 7,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37%;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30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冯成亮律师、陈扩民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