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钴业: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8 18: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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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6-027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股本 294,717,18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03,298 股后的 293,713,88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293,713,884.00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预计转增股本 88,114,165 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预计增加至 382,831,347
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按照相关规定,如在
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归属、
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
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94,717,18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82,831,347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4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84,300,924    28.60     25,290,277   109,591,201   28.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0,416,258   71.40     62,823,888   273,240,146   71.4
三、总股本              294,717,182   100.00    88,114,165   382,831,347 100.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实施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度,每股净收益为 2.90 元。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93,713,884
股*1.00 元/股=293,713,884.00 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293,713,884.00/294,717,182*10=9.965957 元。每股现金红利=9.965957 元
/10=0.9965957 元。
折 算 每 10 股 转增股数 =实际 转增股份总 额 /总股 本(含回购股 份)×10 股
=88,114,165/294,717,182×10 =2.989787 股。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总股本股(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转
增股数)=(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9965957 元/股)/(1+0.2989787)。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
诺,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
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 9 号
  咨询联系人:刘女士
  咨询电话:0797-7772088
  传真电话:0797-4435778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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