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翰股份: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8 18: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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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600     证券简称:慧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
一年度。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预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52.35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5,226.175 万元
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
   加上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 5,226.175 万元(含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为 10,452.35 万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65.66%。
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
分配比例。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52.35 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4 日
  红利发放日:2026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股东福建
国脉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国鹰先生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为 24.06 元/股。
  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 号 1#楼 5 层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潘敏涛 咨询电话:0591-88833388 传真:0591-8370053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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