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即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为 915,182,294 股。
公司以最新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 915,182,294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8.038127 元(含税),总计派息 735,635,150.73 元;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19063 股。
司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735,635,150.73/920,513,500*10=7.991573 元人民币(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
位,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920,513,500 股折算,公司每 10
股转增股份=转增股份总额/公司总股本*10= 367,817,529/920,513,500*10= 3.995786
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
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7991573 元/股)
/(1+0.3995786)。其中,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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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及 2026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元(含税),总计派息 735,635,163.20 元。
股,共计转增 367,817,581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288,331,081 股,转
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股
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
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基数计算分配比例。
变化;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总数由 969,546 股变更为 5,331,206 股,即剔除回购股份后
的股本基数为 915,182,294 股。
公司以最新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 915,182,294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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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派现金人民币 8.038127 元(含税),总计派息 735,635,150.73 元;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19063 股。
机制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331,206
股后的 915,182,2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3812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34314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19063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762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20,513,5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88,331,029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3 日。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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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
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4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资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公积金转增股
数量 比例 本)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09,520,281 44.49% 164,588,781 574,109,062 44.56%
其中:高管锁定股 409,520,281 44.49% 164,588,781 574,109,062 44.5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10,993,219 55.51% 203,228,748 714,221,967 55.44%
三、股份总数 920,513,500 100.00% 367,817,529 1,288,331,02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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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288,331,029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1.24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李宇轩、肖宇函
咨询电话:0755-33873999-88265
传真电话:0755-29949816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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