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汇成真空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0号)同意注册,公
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发行价格12.20元/股,
并于2024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
股本由7,500.00万股变更为10,000.00万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
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志明、李志荣、李志方和李秋霞承诺:
为准)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仍
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润为准)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
得,上市之后第二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润为准)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
取得,上市之后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743 号),2025 年公司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 2,191.88 万元,较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母净利润 7,477.79 万元下降 70.69%,
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
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
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原股份锁定到期日 延长后股份锁定到期日
罗志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5日
李志荣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5日
李志方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5日
李秋霞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5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
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
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少奇 潘云松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