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6-02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无锡
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95,552,3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71%。“大厦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票(含本次)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大厦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
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万股) 1,5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792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953%
解除质押时间 2026 年 5 月 27 日
持股数量(万股) 39,555.2372
持股比例 44.7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10,5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6.545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8674%
本次解除质押的质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是否为
是否
本次质 限售股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为控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融资资
押股数 (如是,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股 始日 期日 金用途
(万股) 注明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东
售类型)
中国光大 为上海均瑶
大厦
是 2,000 否 否 5 月 27 5 月 28 有限公司 5.0562% 2.2605% 限公司的债
集团
日 日 上海市西 务提供履约
支行 担保
合计 2,000 5.0562% 2.2605%
上述质押股份未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解 本次解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除质押 除质押
股东 持股 持股 及质押 及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前累计 后累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质押数 质押数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量 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大厦
集团
合计 39,555.2372 44.71% 12,000 12,500 31.6014% 14.1278%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股份数量比例未超过 50%。
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1)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未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未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
事会的组成,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3)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未发现存在须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的情形。
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