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029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上海平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被担保人名称
简称“上海平祥”)
本次担保金额 人民币 16,000 万元
担 保 对 本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人民币 16,000 万元
象一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是 □否 □不适用:_上海平祥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以其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1546
号的商业房产提供反担保__
上海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
被担保人名称
称“爱建进出口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人民币 1000 万元
本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人民币 1000 万元
担 保 对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象二
?是 □否 □不适用:_上海爱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
建集团”或“公司”)就上海市中小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
心(以下简称“上海市中小微担保
中心”)为爱建进出口公司的担保提
供反担保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海平祥前期与浙商银行上海分
行签署的《物业通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同日,上海平祥与爱建集团签署《反担保合同》,为上述担保事项
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平祥提供的反担保抵押物为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1546 号的商业房产,
当上海平祥发生未按期清偿担保范围内的债务等情形时,爱建集团可根据合同约
定方式实现上述抵押权。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定路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了《小企业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爱建进出口公司向上海市
中小微担保中心出具了《委托担保承诺书》,获得了上海市中小微担保中心对前
述借款提供的人民币 85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业务需求,现需爱建集团
与上海银行签订《普惠及小企业借款保证合同》,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人民
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由爱建集团向上海市中小微担保中心出具《不
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该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就上海市中小微担保中心为爱建进出口公司向上海银行
申请的前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人民币 850 万元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88 亿元(含存续担保余额)。包含爱建集团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爱建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
并视实际需求提供反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至公司
担保发生情况,在相关额度范围内调整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的各项事宜,并按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股东会审议。其中爱建集团或其他控股子公司为上
海平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爱建集团为
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并视实际需求提供反
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对外披露的临 2026-020、022 号公告)
团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平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沃艏(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爱建
集团控股子公司):持股 99%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上海浦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爱建集团控股子公
司):持股 1%
法定代表人 潘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5904009275
成立时间 2012-02-14
注册地 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 803 弄 11 号 1602A-4531 室
注册资本 24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商务咨询。【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 1-3 月(合 /2025 年度(合并、
并、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958.51 51,881.92
负债总额 27,202.44 27,165.89
资产净额 24,756.07 24,716.03
营业收入 381.17 1,690.40
净利润 40.05 65.34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间接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吴宪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295527
成立时间 1994-07-01
注册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88 号 6 层 758 席位
注册资本 34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和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外的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
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从事对外经济贸易
咨询服务,从事出口基地实业投资业务,金属材料、钢
材、焦炭、冶金产品、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
经营范围 化学品凭许可证经营)、润滑油、燃料油、沥青、石油
制品、建筑材料、汽车、汽车配件、机电设备、通讯设
备、环保设备、机械设备、食用农产品、电子产品、五
金交电、日用百货、仪器仪表的销售,商务咨询,煤炭
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单 /2025 年度(单体、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体、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870.56 16,257.14
负债总额 11,034.00 11,538.11
资产净额 4,836.56 4,719.03
营业收入 275.33 798.73
净利润 117.53 63.32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上海平祥提供的担保
A.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上海平祥签订的《物业通借款合同》(以
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
被担保的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
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
费用。
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
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
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
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
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
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诉讼。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B.反担保情况
反担保抵押物为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1546 号的商业房产,当上海平祥发生
未按期清偿担保范围内的债务等情形时,爱建集团可根据合同约定方式实现上述
抵押权。
(二)为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的担保
A.与上海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定路支行
保证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债权指债权人(作为贷款人)与债务人(作为借款人)爱建进出口公司签
署的《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连同其后续补充、修订或变更,以下简称“主
合同”)项下的借款。
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保证担保范围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
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和实现债
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
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自本合同所述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若本合同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借款人违约,贷款
人提前收回贷款时,保证期间相应提前。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并按其解释。合同各方约定本合同
的履行地为债权人所在地。合同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应当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B. 向上海市中小微担保中心出具的反担保函
该反担保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反担保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金额:人民币850万元
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保证范围:为《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约定的债务人爱建进出口公司应
向上海市中小微担保中心支付的全部款项。
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上海市中小微担保中心代偿之日起叁年。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反担保函而引起争议的,同意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管辖。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上海平祥、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为满足其正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之需,提高了其融资或获取授信的能力,从而增强其盈利能力,有利于其良性
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为上海平祥、爱建进出口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
内,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方的担保风险整体可
控。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经审议生效的对外担保额度
为人民币 8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9.6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余额为 166,356.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6.9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 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普惠及小企业借款保证合同》
《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