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0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和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52,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
预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可分别调剂使用,在资产负债率 70%
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
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 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司控股子公司池州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侨银”)未使用的担
保额度 3,000 万元调剂给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侨翔城乡市容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佛山侨翔”)。调剂后,池州侨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由 3,000 万元调减
为 0 元,佛山侨翔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3,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调剂方 截至目前实际 调剂前可用 调剂 调剂后可用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界限
向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额度 担保额度
池州侨银 调出方 0 3,000 3,000 0 70%以下
佛山侨翔 调入方 0 0 3,000 3,000 70%以下
担保额度调剂后,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佛山侨翔的担保额度为 3,000 万
元,因池州侨银与佛山侨翔均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对象,因此可在担保
额度内互相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授
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公司内部审批同意,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佛山侨翔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0 元,累计获批且有效对子
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252,000 万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0 元,未使用的担
保额度为 252,000 万元。
佛山侨翔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以下简称“佛山农商行”)签订《借款合同》,拟向佛山农商行申请流动资金
借款不超过 2,70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8 个月。同时,公司与佛山农商行签订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佛山侨翔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565 万元,未使用的担保
额度为 435 万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565 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银
行卡(借记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
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外汇票据贴现、结汇和售汇业务;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贵金属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
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五、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城市公园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打捞服
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
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劳务派遣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万元
项目
(已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85.19 7,745.06
负债总额 4,073.52 4,034.07
净资产 3,611.67 3,710.99
项目
(已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94.07 969.51
利润总额 291.17 134.40
净利润 297.14 99.32
六、 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2)借款人:佛山市侨翔城乡市容管理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 万元
(4)借款期限:不超过 8 个月
(1)保证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佛山市侨翔城乡市容管理有限公司
(3)债权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4)担保债务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2,700 万元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
任,保证期限延长至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无须
另行通知保证人或取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可依法将其在主合同
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在此知悉并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的,
无需另行通知保证人。保证人除继续对未被转让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外,还应依
本合同约定对被转让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
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
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
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翻译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鉴定费、拍
卖费及其它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时,上述债务的偿还顺序由债权人决定。
七、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佛山侨翔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 65%的子公司,公司为佛山侨翔的
银行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
公司的整体利益。佛山侨翔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董事会对其资产质量进行评
估,认为其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管理、项目运营、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
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其他少数股东对佛山侨翔的影响力较小,同时,
担保能力较弱,因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综上所述,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 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报表外主体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 4,543.3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 1.76%,是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等情况。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